您好~欢迎光临石岸(北京)食品安全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您的位置:主页帮助中心

<<返回首页

质检总局发布禁止从日本下列地区进口食品,农产品。
来源: 未知作者: 石岸筑食安发布时间: 2017-05-30 17:52 次浏览
日本福岛核泄漏发生后,为了避免核辐射通过食品渠道对我国人民身体健康造成危害,质检总局发布公告要求我国禁止从日本福岛县、群马县、栃木县、茨城县、宫城县、新潟县、长野

日本福岛核泄漏发生后,为了避免核辐射通过食品渠道对我国人民身体健康造成危害,质检总局发布公告要求我国禁止从日本福岛县、群马县、栃木县、茨城县、宫城县、新潟县、长野县、琦玉县、东京都、千叶县等10个都县进口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