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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订餐月底出台监管办法 无许可禁售自制食品
来源: 未知作者: 石岸即食安发布时间: 2016-03-16 10:27 次浏览
未经许可不得网售自制食品 消费者可向外卖平台索赔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个人,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自制食品。记者从昨天的加强网络食品经营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动员会上获悉

http://mmbiz.qpic.cn/mmbiz/icMbOxib5ibkOvswY8Sic5LABG6vHiaCcgIKRyqTHhmLJve4p3OTvK1MBseOv5sib7ONlMiaV8lOfLZsW7uyyQwIxMv7Q/0
未经许可不得网售自制食品 消费者可向外卖平台索赔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个人,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自制食品。记者从昨天的“加强网络食品经营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动员会”上获悉,本市月底将出台《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这意味着网络订餐、“朋友圈美食”将面临更为严格的监管。

  《办法》要求,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要与所在地食药监管部门建立联络人制度,定期报送入网食品经营者台账等信息;入网食品经营者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散装熟食、无包装的散装食品,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个人,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自制的食品。

  针对网络订餐,《办法》规定,外卖平台须对入驻商家严格审核,消费者点外卖吃出问题,可向外卖制作餐馆和外卖平台索赔。从事网络订餐服务的经营者应在其网站首页醒目位置公示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信息、经营项目,食品包装上应加贴封签,标示食品加工制作时间和消费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