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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号通告,市场监管总局通报23批次食品不合格!
来源: 未知作者: 石岸筑食安发布时间: 2019-01-23 14:36 次浏览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19年 第2号〕 近期,市场 监管 总局组织 抽检 食用油 、 油脂 及其制品, 肉制品 , 粮食 加工品, 乳制品 和 食用农产品 等5类 食品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19年 第2号〕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等5类食品197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50批次、不合格样品2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产品涉及微生物、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指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贵阳云惠万家生鲜超市有限公司盐务街店销售的标称贵州长顺八妹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熊八妹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山新华南北货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安徽省含山县香辣福调味品厂生产的纯芝麻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叶斌多又好超市销售的标称沈阳永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哈尔滨风味红肠(肉灌制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四、哈尔滨市比优特商贸有限公司尚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哈尔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林道斯哈尔滨风味红肠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五、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南京下关商场销售的标称南京新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南京尚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水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六、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家得乐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鑫盛肉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哈尔滨干肠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七、合肥联家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省周口康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牛肉干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八、哈尔滨新世纪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阿城广场店销售的标称哈尔滨义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义利风味小肚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九、特易购商业(安徽)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南京年润食品销售中心生产的泡椒凤爪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十、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苏省宿迁和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椒凤爪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十一、昆明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云纺店销售的来自贵阳恒昌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的鲈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二、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南生鲜市场一层48、49号(经营者:饶小荣)销售的来自湖北省武汉市白沙洲农副产品大市场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十三、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诚兴蔬菜批发部销售的来自湖北省武汉市白沙洲农副产品大市场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十四、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家棚街三飞路特1号鑫三飞市场内A010号(经营者:蔡水胜)销售的来自武汉红桥蔬菜批发市场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十五、湖北省武汉市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长丰店销售的来自湖北神地农业科贸有限公司的咯家果佳无公害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十六、上海市青浦区青浦镇城东农贸市场(经营者:张兵)销售的来自上海市沈巷蔬菜批发市场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七、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圣辉超市销售的来自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农康园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的皇帝柑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八、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雁塔路分公司销售的鲫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九、成都盒马鲜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钻石广场分公司销售的来自上海匠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皮皮虾(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十、成都乐福好又多超市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四川省成都市郫县安新冷冻食品经营部的爬爬虾(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十一、天津市蓟县家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十二、江西省南昌市洪客隆百货进贤有限公司销售的全精肉(猪肉)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十三、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沌口店销售的来自湖北汇东农产品有限公司的春见柑(柑橘)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河南、湖北、四川、贵州等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天津、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湖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上海、湖北等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可下载)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3.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4.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5.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6.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7.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8.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9.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10.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1月15日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黄曲霉毒素B1

      黄曲霉毒素B1是一种强致癌性的化学物质,其毒性作用主要是对肝脏的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中规定,黄曲霉毒素B1在花生油中的最大限量为20μg/kg。花生油中黄曲霉毒素B1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花生原料在储存过程中温度、湿度等条件控制不当;生产前对原料把关不严;精炼工艺不达标或工艺控制不当等。

二、苯并[a]芘

      苯并[a]芘是一种芳烃类化合物,在环境中广泛存在,具有一定致癌性、致畸性、致突变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油脂及其制品中苯并[a]芘最大限量值为10μg/kg。食用植物油中苯并[a]芘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油料收储、晾晒不当,从环境、包装、机械收获、运输等过程中引入污染;生产中关键工艺控制不当等。

三、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熟肉制品》(GB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除发酵肉制品外),一个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 CFU/g。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四、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可用于牛、羊、猪、兔、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在牛、禽和其他动物的肌肉及脂肪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五、腐霉利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的灰霉病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腐霉利对眼睛与皮肤有刺激作用,经口毒性低。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六、氟苯尼考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氟苯尼考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正常情况下消费者不必对鸡蛋中检出氟苯尼考过分担心,但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七、克百威

      克百威是一种广谱、高效、低残留、高毒性的氨基甲酸酯类杀虫、杀螨、杀线虫剂,具有内吸、触杀、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杀卵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克百威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克百威不易降解,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八、地西泮

      地西泮又名安定,为镇静剂类药物,主要用于焦虑、镇静催眠,还可用于抗癫痫和抗惊厥。《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地西泮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地西泮可以降低新鲜活鱼对外界的感知能力,降低新陈代谢,保证其经过运输后仍然鲜活,但地西泮在鱼体内残留是永久性的,它可以通过食物链传递给人类。地西泮超过一定剂量会引起人体嗜睡疲乏、动作失调、精神混乱等,严重者还将出现心律失常、昏迷等症状。

九、镉(以Cd计)

      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限量为0.5mg/kg。水产品中镉超标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十、毒死蜱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毒死蜱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1mg/kg。毒死蜱对鱼类及水生生物毒性较高,在土壤中残留期较长。长期暴露在含有毒死蜱的环境中,可能会导致神经毒性、生殖毒性,影响胚胎的生长发育。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十一、磺胺类(总量)

      磺胺类药物具有抗菌谱较广、性质稳定、使用简便的一类人工合成的抗菌药,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都有较强抑制作用,广泛用于防止鸡球虫病。《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磺胺类在所有食品动物的肌肉和脂肪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摄入磺胺类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能导致泌尿系统和肝脏损伤等健康危害。

十二、丙溴磷

      丙溴磷是一种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专用于杀灭刺吸式口器害虫的超高效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丙溴磷在柑橘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