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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号通告,市场监管总局通报17批次食品不合格!
来源: 未知作者: 石岸筑食安发布时间: 2019-01-28 09:33 次浏览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 第3号〕 近期,市场 监管 总局组织 抽检 肉制品 、 饼干 、 豆制品 、 粮食 加工品、 乳制品 、特殊 医学 用途配方 食品 和 食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 第3号〕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抽检肉制品饼干豆制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食用农产品等7类食品240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385批次、不合格样品17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指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哈尔滨市比优特商贸有限公司尚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哈尔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林道斯哈尔滨风味红肠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二、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华盛超市销售的标称天津市大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口口香肠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福建冠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奥体阳光店销售的标称深圳富崎乐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省汕头市赞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孜然味手撕猪肉条和五香味手撕猪肉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四、北京京顺美廉美超市有限公司仁和超市销售的标称卡夫(厦门)进出口有限公司进口的诗琳娜奶酪味苏打饼干(原产地:马来西亚)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五、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南怡合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茶油豆腐(非发酵性豆制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六、苏果超市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市网板路连锁店销售的特小凤精选鸡蛋,经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七、昆明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白云分店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和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八、昆明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龙泉店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和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九、沃尔玛(湖北)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黑鱼,经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检验发现,其中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沃尔玛(湖北)百货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十、沃尔玛(江西)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南昌新建分店销售的韭菜,经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发现,其中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沃尔玛(江西)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南昌新建分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十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农贸市场卓家兰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二、天津市宝坻区世纪万家隆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三、昆明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白云分店销售的绿农一品谷物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四、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罗源金源滨海新城店销售的公正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十五、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友好商场销售的西芹(精)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六、昆明市官渡区华林水产品摊销售的乌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天津、黑龙江、福建、湖南、广东等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进口商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北京、天津、河北、黑龙江、江苏、福建、江西、湖北、云南、甘肃、新疆等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江苏、云南等省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可下载)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3.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4.饼干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5.豆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6.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7.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8.饼干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9.豆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10.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11.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12.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1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1月21日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除发酵肉制品外),一个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 CFU/g。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二、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中一个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2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三、过氧化值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GB 7100—2015)中规定,饼干中的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四、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一种常见的食品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非发酵豆制品不得使用脱氢乙酸。造成脱氢乙酸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

五、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可用于牛、羊、猪、兔、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在牛、禽和其他动物的肌肉及脂肪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六、地西泮

      地西泮又名安定,为镇静剂类药物,主要用于焦虑、镇静催眠,还可用于抗癫痫和抗惊厥。《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地西泮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地西泮可以降低新鲜活鱼对外界的感知能力,降低新陈代谢,保证其经过运输后仍然鲜活,但地西泮可以通过食物链传递给人类。地西泮超过一定剂量会引起人体嗜睡疲乏、动作失调等症状。

七、腐霉利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的灰霉病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腐霉利对眼睛与皮肤有刺激作用,经口毒性低。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八、氟苯尼考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氟苯尼考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正常情况下消费者不必对鸡蛋中检出氟苯尼考过分担心,但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九、镉(以Cd计)

      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最大限量值为0.5mg/kg。水产品中镉超标原因,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十、毒死蜱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十一、孔雀石绿

      孔雀石绿属于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既是染料,也是杀真菌、杀细菌、杀寄生虫的药物。《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孔雀石绿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长期食用检出孔雀石绿的食品,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